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九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3: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文彤
项目联系电话 133*****546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广伟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文彤 133*****546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DG2024Z001-JT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CDG2024Z001-JT;

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日光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8412万元;

5.最高限价:75.8412万元;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8.建设地点:九台区兴隆街道朝阳村;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0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013******J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于广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83*******

电话:133*****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彤

电话:133*****546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初审:杜文彤

复审:于航

终审:龚春宇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于广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方式:杜文彤 133*****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彤

电 话:  133*****546

 

标签: 日光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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