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器械招标公告
警用器械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 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48141-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 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1 项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须提供远拍王、电子行动约束器、多功能臂盾、声波炫目驱散盾牌、隐蔽耳机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4))报价人须提供执法记录仪、电子行动约束器、多功能臂盾、声波炫目驱散盾牌、隐蔽耳机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 年10 月10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17 日15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10 月17 日15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兴路188号3号楼 |
联系人:沈宏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903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潘劭熙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邓俊轩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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