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5)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芦苞镇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长岐村文物建筑后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砍挖乔木、清除地被植物、挖粉质粘土及风化岩、新建MU30块石挡土墙、新建截水沟、新建沉沙井、坡面喷射20cmC20混凝土、锚杆加固、坡面安装泄水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572524.31元,下浮率为10%,发包价为515271.88元。
2.3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2)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3)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1年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在开标时进行投标资格原件核查,投标人必须持相关原件进行核查。投标资格原件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其中一项:(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2)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09日12时00分起至2016年10月14日 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6 年10 月 18日17时之前),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09时 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带原件到场)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
邮 编: | 邮 编: | 528100 |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757-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http://www.fszhaoxin.com |
2016年9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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