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安装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供电安装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第五批)郑州轨道城郊线供电安装自购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ZCJGDTP2016-04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南四环站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安装,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轨道城郊线一期供电安装项目部。本项目供电安装部分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邀请所有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的起止范围为南四环站至郑州南站,线路主要沿龙湖镇内的老107国道、泰山路、华南城大道以及航空港区内的郑港三路、郑港四街以及迎宾大道敷设,全长约41.1km,其中高架线长约15.7km,地下线长约23.5km,过渡段长约1.9km,共设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为2.31km。全线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

本工程分两段进行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段工程,即从南四环站(不含)至机场站,线路长度约31.7km,设车站14座,车辆段1座。

供电系统采用集中式、110/35kV两级电压供电方式。牵引供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方式。

本工程电力监控系统在车站级深度集成于综合监控系统,全线各变电所均设综合自动化系统,各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过通信光缆接至相关车站(车辆段)及综合监控系统。正线的牵引变电所设置中压能馈型再生制动能量利用装置。本工程设置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3座(含车辆段混合变电所1座、区间牵引变电所2座),降压变电所4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2座。

2、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轨道交通;

2)速度目标值:80km/h;

3)正线数目:双线

4)最小曲线半径:2000m

5)轨道结构:有砟轨道(地下段采用无砟轨道);

6)最大坡度:不大于35‰;

7)牵引种类:电力牵引;

8)列车类型:B2;

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10)行车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3、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目标:总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主要节点工期:城郊线一期供电安装工程目前业主要求,2016年04月30日完成全线汇流排安装,2016年5月30日完成电缆架设,2016年6月10日变电所具备送电条件,2016年7月5日全线接触网具备送电条件。

4、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关于新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第四批)郑州轨道城郊线供电安装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一览表》。

三、技术要求

1、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2、合同交货计划

2016年6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签约时提供。

3、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3.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3.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质量保证期

4.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 报价安排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3-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报价说明

(1)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3)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4)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注册:潜在报价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后可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

注: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报价文件”等工作。

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询价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开标后投标人必须使用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视为投标无效。

2、竞争性谈判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8时30分。

3、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16年10月15日18时30分前提交

4、澄清补遗确认:对2016年10月15日18时3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6年10月16日18时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报价人,并视为潜在报价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5、潜在报价人须于20116年10月16日18:3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6、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8时30分.

六、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谈判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谈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物资合格供方,一年内不得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轨道城郊线一期供电安装项目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法院对面

联 系 人:郑厚耀

电 话:18737168578

电子邮箱:try57@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轨道城郊线一期供电安装项目部 2016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安装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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