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汉阴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5: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1*****116
采购单位 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汉阴县平梁镇棉丰村十五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98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万达广场C座17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116
项目概况

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C-AKCG******

项目名称: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4,32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4,32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4,32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道路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4,327.00 1,204,32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任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梁镇集镇社区及棉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磋商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及磋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阴县平梁镇棉丰村十五组

联系方式:139*****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万达广场C座1711室

联系方式:15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116

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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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众欣共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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