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骅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 ||
行政区域 | 黄骅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5:29 |
预算金额 | ¥266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滕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 | ||
采购单位 | 黄骅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华恒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西路1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黄骅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项目名称: 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依托黄骅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系统平台、软硬件、机房设备及黄骅市辖区所有交通信号灯、电警、卡口、视频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升级等工作,并对系统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辅助黄骅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各类数据进行甄别、筛选。项目服务期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666.******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黄骅市智能交通管理服务项目供应商所投入建设的指挥中心平台、系统软件为整个智能交通系统核心部分,价值较高;监控摄像机等前端设备为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是数据采集基础条件,以上所述资源均可延用。项目使用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原有设备,利用原有设备运维服务,可节约财政资金,节省时间。为了确保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服务及系统作用发挥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为了工作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且本着节约财政资金避免浪费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供应商,继续对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进行运行维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17号(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仅限非首层办公用房经营) |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10月10日发布的黄骅市智能交通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作废,所有公示内容以本次公示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滕主任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
联系电话:031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系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
联系电话: 0317-*******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郭连伟
联系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 0317-*******
六、附件
标签: 智能交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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