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城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辅助性就业,是指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为灵活。为积极推动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鄂残联发〔2015〕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本市各城区内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以是依法在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单位附设机构(以工农疗、庇护工场或车间等形式存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机构安置的黄石市户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不少于5人。安置的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肢体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肢体残疾军人);

(二)机构安置的残疾人应有就业意愿, 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有法定监护人或抚养人,且是未办理提前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手续的残疾人;

(三)机构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

(四)机构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了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六)机构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残疾人平均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1/4 的报酬;

(七)机构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八)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规模配备一定比例管理人员,聘请专业医务人员或依托当地卫生保障机构,做好辅助性就业期间残疾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二、补贴标准

第一年一次性给予机构5万元创办补贴;从第二年起,根据机构上年度运营情况,对安置黄石市户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5人(含5人)以上的机构,每人每月按照300元标准,给予机构运营补贴。

三、经费来源

本扶持办法所指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资金由市残联全额承担,施行预算管理,从市本级残疾人事业专项中列支。

四、申报材料

我市各城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申领补贴,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附设机构的相关文件。

2.机构与残疾人或与其亲属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残疾人亲属需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3.机构安置的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4.机构向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劳动报酬凭证、社保缴费凭证。

5.机构在岗残疾人工作考勤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6.机构有关劳动项目的说明材料。

7.机构聘请医务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

8.黄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请表(附件1,需加盖机构公章)。

9.黄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机构公章)。

五、申报时间

城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机构于每年7月31日前, 向所在地的区残联申请补贴,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六、办理流程

1.区残联进行初审后,在《黄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复核。

2.市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后,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并及时告知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

七、退出机制

由市残联每年9月组织对上年度享受扶持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照扶持条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再给予扶持。

八、管理要求

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截留、挪用、骗取或者其他违反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在施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城区。大冶市、阳新县残联可根据各自实际,参照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3.本办法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1.黄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请表

2.黄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情况汇总表

征求意见稿:黄石市城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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