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一辆MPV中大型车辆的招标公告

购置一辆MPV中大型车辆的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松北分公司购置一辆MPV中大型车辆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JJCG-HW-******-0174。

2.2项目名称: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松北分公司购置一辆MPV中大型车辆的项目。

2.3采购内容:购置中大型MPV车辆,数量1台,要求黑色外观,轴距不低于1600(mm),排量1.8,额定载客不少于7(人),WLTC综合油耗不高于9L,外形尺寸:长5200-5400(mm)宽1800-1900(mm)高1800-1900(mm),功率:汽油不低于92号,遥控钥匙、铝合金轮毂、车身颜色:黑色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4交货期: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3.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8万元。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5.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5意向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

7.竞价保证金

7.1不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至13时3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8万元;

9.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6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松北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阳路52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7*****830

电子邮箱:**********@qq.com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163.com">huizhao********@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龙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451-********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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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MPV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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