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货物/物资/建筑建材/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线材(盘条),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收音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存储设备/移动存储设备,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6: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月峰、刘娟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小雁08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C区9栋1单元2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月峰、刘娟伶0851-******** | ||
附件: | |||
附件1 | G120-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10.11售卖版).pdf |
项目概况
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D【2024】C120
项目名称: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服务综合系统监控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必须给予中小企业40%的份额,其中给予小微企业的不低于60%的份额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如投标产品全部为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投标的产品中,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占投标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C区9栋1单元28楼
联系方式:李月峰、刘娟伶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峰、刘娟伶
电 话: 0851-********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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