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6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

2.4 项目编号:CG-2024-067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按需方指定的到货地点

2.6 项目类别:物资类

2.7 项目类型:专项

2.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功能技术参数

1

随车起重运输车

品牌:徐工牌

解放牌前四后八,徐工吊臂,17.5吨,车箱8米

1

63

详见技术要求,投标请注明品牌

备注:以上限价不含购置税、含上牌费用、交强险(非营运)、车船税、商业险(含100万元非营运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等所有费用,机动车含税13%,上牌等综合服务费含税6%;报价人提供整车发票及合格证,包上户手续。

3.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范围: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随车起重运输车进行采购。

3.4供货期:自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起,10日内签订合同,要求50日内全部设备到货、调试、培训、验收完毕。未按照期限供货,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按排名次序递补。

3.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投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3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4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标的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7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8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6)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2

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做出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

产品不得为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承诺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后开始生产到全部交货在50天(含)内。

注:须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产品具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具有CMA/CNAS/CNAL认证资质的检测报告。若检测报告无标识有效时间,则应为报价截止日期前五年内出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5.2 询价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67+询价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报价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报价)。

为不影响询价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报价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询价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报价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5)询价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301*********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如使用电子印章请办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报价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询价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询价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报价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报价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不得参与报价。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报价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6 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询价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询价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二十七号江滨大厦四楼

业务联系人:龚工 0763-*******

技术联系人:何工 135*****755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4号凤城电力村14栋二楼市场部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763-*******或076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清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随车起重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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