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直播电商带货能力进阶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直播电商带货能力进阶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州直播电商带货能力进阶提升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CG-2024-ES05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州直播电商带货能力进阶提升培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00万元
6.最高限价:30.00万元
7.采购需求:恩施州直播电商带货能力进阶提升培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报名或扫描发至邮箱**********@qq.com,经电话(0718-*******)确认后,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公告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4.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按照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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