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等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等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等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横山分局
行政区域 横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6: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预算金额 ¥1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坤
项目联系电话 0912-*******
采购单位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横山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林市横山区环城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2-*******
项目概况

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等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HB-2024-37

项目名称: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等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勘察):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N1标段: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勘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200.00 102,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N2标段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73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4,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N2标段: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管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34,400.00 734,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3(N3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2,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N3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300.00 162,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4(N4标段榆横安置社区社区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榆横安置社区社区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5,000.00 11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5(N5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N5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800.00 250,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勘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N2标段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N3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N4标段榆横安置社区社区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N5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市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勘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专用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2(N2标段榆横安置社区项目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3(N3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证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4(N4标段榆横安置社区社区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或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5(N5标段榆横安置社区启动区路网工程、污水处理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供 应 商 注 册 登 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要 求 , 通 过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横山分局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环城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坤

电话:0912-*******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榆横安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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