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关于开展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关于开展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关于开展 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 活动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10月11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进一步构建全民消防格局,强化社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检验社区、工业园区义务消防队训练成果,提升义务消防队处置火灾的整体能力,我办拟于10月组织辖区社区及企业开展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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