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港河东侧人行道改造及西侧园路劳务采购项目
周港河东侧人行道改造及西侧园路劳务采购项目
一、询价项目
周港河东侧人行道改造及西侧园路劳务采购项目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周港河东侧人行道长约370米,宽2米,面积约740平方米,需对现状人行道进行改造更新。西侧园路宽1.2米,面积约480平方米,需根据图纸要求实施自然石板汀步园路。
2、完成现场需实施人行道和园林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杂树、杂物清理和清运,因施工导致旁边现有设施损坏的恢复等。
3、本项目涉及的主材(人行道面板砖、园路汀步石板、碎石垫层、素混凝土)由招标人提供,劳务人员、机械设备及辅材(包含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等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应做好与主材供应商的对接工作,施工前中标人须现场确认招标人提供的主材质量和数量,并签署接收单,一经签收,现场主材的保管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5、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落实人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6、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发生的青苗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7、本工程涉及的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保险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发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事故,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8、投标人须应自行考虑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可能会发生临时设施、标识标牌、现场的交通管制等措施项目,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9、西侧园路汀步因大梦想项目实施,进场通道有限,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报价。所有主材由主材供应商卸货到现场马路边招标人指定位置,往里驳运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三、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30天内完成。
四、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的经营范围。
五、质量要求:合格,缺陷责任期一年。
六、本工程限价:18万元,固定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由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项保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八、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10月15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周港河东侧劳务”。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报名费概不退还。
费用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合理不含税价最低价中标。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3000元。
6、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报送结算书,经招标人内审后,付至内审价的90%,余款待一年后无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
九、 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3*****656
联系人:张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清单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 价(元) |
1 | 人行道 | ㎡ | 740 | ||
2 | 园路汀步 | ㎡ | 520 | ||
3 | 税金 | % | |||
4 | 合计(元) |
说明:1、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报价包含劳务人员、机械设备及辅材(包含碎石垫层、素混凝土、水泥、黄沙等)。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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