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关于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泸水市关于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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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听证,对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
二、听证时间、地点和人员
时间:2023年9月23日14:30
地点:泸水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决策人3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记录人2人,应到会听证代表25人,实到22人,参加旁听1人,符合有关规定。
听证主持人:杨云灿(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决策发言人:黄德智(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施 伟(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唐才珍(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听证监察人:熊仕嵩(市纪委市监委)
王玉白(市纪委市监委)
听证会会议记录人:蔡八元(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鲍晓梅(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听证代表(22人):纪斯妞、王志兴、陆波华、周雅、王玉根、左建杨、尹智、滕建杨、王玺、晏棋强、王绍清、田寿光、李静 、虎贵波 、邵杰、王宝、天江明、莫蓉彬、皮铁柱、桑星合、陈哲、杨永锋
旁听人员(1人):密余聪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会代表认为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比较科学合理,编制的规划成果(草案)完善,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但对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各位代表也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其中:
(一)针对《泸水市江东、江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草案)有12位代表提出了25条意见如下:
1.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做好规划区内教育用地预留。
2.怒江航运一期工程起于跃进桥温泉宾馆,止于南坝大桥,现已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停靠站建议纳入规划。
3.目前六库城区缺少一个农村客运站,建议在江东老城片区北面规划一个农村客运站。
4.新增的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有一个在江东,如果没有,请酌情考虑在江东新增一个。
5.建议配套设施中加入公共卫生间。
6.规划定位内容太多,定位不清晰。
7.加强规划的前瞻性,城市发展规划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也要与相关产业发展结合。
8.规划的重要控制指标,应该给予一个区间,以应对不同时期的需求。
9.公共服务设施的指标不合理,使用不便,管理难度大,发挥功能效率不高。
10.建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
11.加强实地调研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围绕生活、结合文旅,考虑如何把民族文化赋能城市规划,体现民族特色和边境文化。
12.把智慧城市(即城市大脑)纳入规划。
13.江东老城区无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停车场,建议纳入规划。
14.地下生活垃圾收集点纳入规划。
15.建议与市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版进行衔接,现详规中部分地块规划用途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不一致。
16.建议泸水江东江西老城片区增加体育馆用地。
17.由于老城区建筑密度较大,建议合理增设城市广场用地规划,为市民提供相适应的城市活动场所,同时也可作为应急场所使用。
18.核实江东二级消防站的选址是否合理。
19.核实江东高层生活区消防作业面的设施是否合理。
20.核实江东电网的布控(地下管网)是否合理。
21.近几年全国各地电单车在小区楼道、楼下充电引发火灾频发,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议规划建设电单车停车场地,配备充电站(桩)。
22.在规划中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的用地性质和规模,为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等设施划定专门的建设用地,确保其建设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3.对于新建的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供应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加快土地出让速度,确保设施能够及时落地建设。
24.加强通信与其他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在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通信管道、基站等设施,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建设成本,避免二次开挖。
25.科学选址。在选址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开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对环境和居民区的影响。
(二)针对《泸水市中心城区丙舍坝—大南茂—蛮蚌单元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10位代表提出了14条意见如下:
1.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一2008),做好规划区内教育用地预留。
2.尽量增大社区服务站规模,太小不方便使用。
3.大南茂至蛮蚌,除城市配套以外,城市发展定位、城市特色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4.空间规划需考虑与水体之间的结合度,不只是单一的退让或视觉管控规定,而是结合商业配套与旅游配套的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各支流、干流与土地空间的关系。
5.水、电、气、污的规划布局要一步到位,特别是新建区域。
6.城市设计要体现民族风貌和边境特色。
7.在片区规划上,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招商引资需要,考虑好相关业态及体量,规划布局好相关政府配套基础设施,如:学校、医院、道路等。
8.治污水。建议规划建设规模化污水处理厂,有效解决目前整个南延片区污水散、乱、污排放方式。
9.治垃圾。泸水市垃圾填埋场位于蛮蚌大凹子,将于今年年底闭库,后期全市垃圾将统一转运至老窝昆钢水泥厂垃圾焚场协用焚烧,距离南延片区较远,建议规划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降低后期垃圾清运成本。
10.建议与市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版进行衔接,现详规中部分地块用途与空规不一致。
11.消防专项规划是否同步纳入详细规划成果。
12.停车位按照100㎡1个是否太少了,四个详细规划加强与总规、专项规划的衔接,如:交通、电网、水网、给排水要统筹考虑规划与衔接。
13.建议补充智慧城市内容,打造智慧城区,同时考虑将垃圾收集点纳入地下。
14将怒江航运工程停靠站纳入规划。
(三)针对《怒江新城百花岭至大墩子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7位代表提出了8条意见如下:
1.建议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终版进行衔接。
2.充分考虑农村公路与组团片区公路衔接问题,建议纳入规划。
3.治污水、治垃圾是衡量城市品质高低的重要指标,建议与丙舍坝—蛮蚌片区统一规划污染防治措施。
4.把生活垃圾中转站纳入规划。
5.结合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开发国际级、国家级江上、水上运动体系,做强峡谷大旅游的核心IP;
6.从大南茂到三界桥20公里做统一规划打造,包括国家级水上运动中心、训练基地及相关生态旅游产品。
7.建议增设新城建设区域的原村民小组的宅基地需求,七棵树自然村、碾子房自然村、大墩子自然村、百花岭自然村。
8.是否将消防专项规划同步纳入详细规划成果。
(四)针对《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2位代表提出了3条意见如下:
1.考虑好园区化学物品与食品加工之间的安全及排污问题。
2.产业园的配套应配尽配,如产业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特别是产业类型、规模和业态布局。
3.加强与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建设。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
1.规划编制单位要认真提炼民族元素,做好城市设计,体现边境民族特色。
2.各片区(组团)规划加强与上位规划和其他片区(组团)衔接统一,优化用地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和业态布局,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系统规划好水、电、气、污等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教育方面,优先考虑和统筹保障用地。
3.香料产业园后续将针对化妆品类、食品加工类制定排污标准,并充分考虑环保安全问题。
五、对于以上各个代表所提出的修改建议,经评议后决定:
对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将根据此次听证会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除个别意见建议与本次详细规划编制(修改)没有直接关系,不予采纳,其余将在对泸水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被采纳。
(一)针对《泸水市江东、江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草案)中12位代表提出的25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成果(草案)中已有相关编制内容与具体管控措施,故无需进行修改的意见建议有第1、4、5、10、18、19、20、22、25条。
2、直接采纳的意见建议有第3、7、11、12、13、14、17、21、23、24条,规划将结合相应意见建议对成果(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3、部分采纳的意见建议有第2、9、15、16条。成果(草案)中已规划落实四处航运停靠站,后续将对接可研及相关专项规划核对落实航运停靠站点位;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有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管控,针对硬性配建设施将严格落实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管控,约束性配建设施规划会酌情修改调整;成果(草案)是对市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深化细化,详细规划阶段可以对总体规划的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诉求变化进行用地布局修改;江东组团新增建设空间规模有限,规划新建大型体育场馆诉求不现实,规划已结合开敞空间布局设置中小型体育活动场所。故部分采纳以上三条意见。
4、不采纳的意见建议有第6、8条。成果(草案)的规划定位是传导承接总体规划对规划片区主要承担的功能与发展方向,该定位已提炼简化,形成符合片区发展诉求;规划设计条件的设置是基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制定的,针对不同用地性质以及不同的城市发展区制定相适应的指标控制体系,每个新增开发地块都应该有具体明确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故不采纳以上两条意见。
(二)针对《泸水市中心城区丙舍坝—大南茂—蛮蚌单元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10位代表提出了14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采纳全部14条意见建议,成果(草案)中已有相关内容,接下来将结合相应意见建议,对成果(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针对《怒江新城百花岭至大墩子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7位代表提出了8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成果(草案)中已有相关编制内容,故无需进行修改的意见建议有第1、2、4、5、6、7条。
2、直接采纳的意见建议有第3、8条,规划将结合相应意见建议对成果(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针对《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草案)有2位代表提出了3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根据此次听证会上、会后收集的意见,针对香料产业园提出的3条建议均被采纳,后续编制工作中将对成果(草案)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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