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同意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肥东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可研”文本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安徽徽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选址分别位于肥东县长临河镇养老服务中心等17家公办养老机构院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长临河镇养老服务中心、桥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撮镇镇养老服务中心、店埠镇养老服务中心、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包公镇养老服务中心、马湖乡养老服务中心、张集乡养老服务中心、梁园镇养老服务中心、牌坊乡养老服务中心、众兴乡养老服务中心、元疃镇养老服务中心、杨店乡养老服务中心、八斗镇养老服务中心、响导乡养老服务中心、陈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古城镇养老服务中心等17家公办养老机构(总建筑面积约*****.96㎡)进行消防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动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系统、消防水池水箱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992.67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
五、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认真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各项意见。项目涉及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事宜,请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据此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9月30日
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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