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处置已报废国有资产招标公告
出售处置已报废国有资产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比选出售处置已报废国有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已报废国有资产相关情况和获得方式
已报废国有资产相关情况: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空调、水晶棺等办公用品及专用设备。
获得方式:经报价询价,采用价高者得原则,望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报价。
二、比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比选对象为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物资回收公司或个人,且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和信誉。
2.近2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交易时,购买方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物资回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或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购买方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拆卸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负担。
2.成交方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方付清货款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我局将另行处理。成交方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局将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我局有权进行追偿。
4.查勘、报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6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5.查勘、报价联系人:洪素花;联系方式:152*****729;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9楼,淳安县民政局905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1-********,139*****829。
附件:报价函.doc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标签: 置已报废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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