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良县第四中学小卖部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YNGXZB-2024-1009
1.招标条件
宜良县第四中学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名称)已获批准,招租人为 宜良县第四中学 ,
招租代理机构为 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 宜良
县第四中学小卖部公开招租进行公开招租。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 招租内容:宜良县第四中学小卖部公开招租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面向社会招选承
租方。
2.2 承租范围:宜良县第四中学小卖部位于宜良县第四中学内学校大门右侧,产权所有
人:宜良县第四中学;使用面积:40.00㎡ ,层数:1 层,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其它情况
以现状为准。具体以现状为准,开标后不得以不了解这些情况为由,而放弃所有资格。
2.3 租赁用途及对承租方的要求:
(1)租赁用途及要求:小卖部只能出售水、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政策允许内可售卖
食品。
(2)其他说明:按照招租人要求,签订合同后进行交接。
(3)承租方对小卖部内部建筑及其附属物内部结构、外观等方面的改动必须得到招租
方的同意,改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承租期满后改回原设计,所产生的费用
一并由承租方承担,意向承租人在竞租时必须考虑到由此产生的风险。
(4)承租方使用小卖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
使用小卖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进行小卖部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
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
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6)承租方须承诺保持小卖部的整体建筑风格,装修改造时不得改变各建筑、道路及
附属设施等的外观。改造、装修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
行办理。
(7)租赁期内,租赁范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均由
承租方承担,其中水电费缴纳需按照第三方要求进行预缴。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
也均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及装修、改造期间,承租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工
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
(9)租赁期内,全部租赁资产的电路、消防等设施安全及检验工作由承租方安排专人
负责,招租方协助其办理年检手续。
(10)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如由此造成承
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租赁期内,按学校时间安排要求进行售卖,否则学校有权对承租方罚款或终止合
同。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注:具体以签订时间为准开始计
算)。
2.5 招租底价:宜良县第四中学小卖部竞租含税底价为 60753.60 元/每年(大写:大写:
陆万零柒佰伍拾叁元陆角整)/每年,(起止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时进行计算为准)(注:
本次竞租成交价包含税金)。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承租人资格要求
3.1 竞租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3.2 信誉要求:承租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刑
事违法犯罪记录(注: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以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竞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租项目竞
租。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租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每 天上 午 09:00 分 至 11:30 分, 下 午 14:30 分至 17:00 分( 北京 时 间, 法定 节假 日
除外)获取招租文件。
5.2 获取方式:由经办人持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介绍信复印件加盖
公章到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综合部获取招租文件。不便前来现场获
取文件的,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文件费缴纳凭证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到 347720394@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租文
件。
对公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人: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世纪城支行
账号:2502045109000114153
注:报名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方式;
5.3 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6.竞租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竞租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62 号证券大厦附楼 7 楼 666 会议室。
6.2 本招租项目的招租将于上述竞租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承租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租文件,并准时参加招租会。
6.3 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
网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 www.chinabidding.cn) 、 云 采 招 阳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ebidcn.com/)上发布,我公司及招租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租人:宜良县第四中学
地 址:宜良县育才路 3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88294346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62 号证券大厦附楼 7 楼
联 系 人:马邦玖、钟娟玲、俞梦源、赵鑫、伏江伟
电 话:0871-65823456/180881346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