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服务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鱼洞厂(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2.2项目名称: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2.3项目费用:全年总费用不超过60.18 万元,以实际金额结算。
2.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堂每天有约59人就餐,供货期12个月。食材种类、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而定,且不同季节可能会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奶制品、蔬菜、副食、调料、干杂、豆制品、冻品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 拟派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取得健康证明。(提供拟派人员的有关健康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 21 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 21 年 1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 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须承诺运输车辆专车专用,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工具不得用于运输食品及原料,不得将食品及原料与有套有害的物品一同运输,确保食品及原辅材料不被污染,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7投标人需承诺按比选人要求每日早上7:00前将所订的货物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若因比选人需要临时增加商品,投标人应在比选人发出订货单2小时内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且计件数量必须保证相符,称重物品斤两必须准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8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配送的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预包装调味品、粮食(大米、面粉)、乳制品等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 20 万的类似食堂服务项目至少 1 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的相关发票复印件);
3.10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 2024 年 10 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日 9 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月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联系人:喻老师
电 话:138*****674
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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