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HA*******S

二、项目名称:惠安县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10月09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09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9*****119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系统 指挥中心 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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