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汴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100
2.3 总投资金额:约8129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涉及城镇燃气厂站、管道、调压及用户管道设施等,其中改造燃气厂站2座,改造低压及中压市政管网144.5km,改造燃气市政中压阀井泄漏、水位、压力监测及远传项目307个市政阀门井,改造庭院管道泄漏、压力监测及远传项目涉及555处监测点(小区楼栋调压箱),改造燃气管网泄漏、压力、温度监测及远传项目涉及172处监测点,改造DE32钢塑转换37.5km,改造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安全装置,涉及6万户居民用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第二标段:兰考县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初步设计、专项方案、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配合审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750日历天;
第二标段:随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标段:接受。
第二标段:不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3.4信誉要求及其他: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有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提供网页截图)。
(2)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 3.1 项第一标段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 获取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 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jhtml,办理 CA
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互认步骤: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 CA 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 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兰住建〔2024〕5 号文件(http://ggzy.lankao.gov.cn/zwgk/*****.jhtml),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 2024 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 AAA 级信用企业(名单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zwgk/*****.jhtml),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 电子保函: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第一标段:10万元整
第二标段:5000 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兰考县裕禄大道3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112
代理机构:河南汴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金田路10号14号楼2单元3104号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 话: 0371-******** 155*****009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关先生
联系电话: 155*****00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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