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25米宽市政道路工程

三甲医院25米宽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三甲医院25米宽市政道路工程 批复文号 兴发改[2016]110号 批复单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三甲医院25米宽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AJL-2016-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三甲医院25米宽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6]110号批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规模为25米宽,673.223米长的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2.3预算造价约:1185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三甲医院西侧。

2.5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150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附表。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

3.2.1信誉要求: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2.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在公告时间内,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公司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踏勘),踏勘后由招标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具踏勘证明书并盖章确认。

踏勘须提供材料:踏勘现场图片、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本单位2016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11、须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2、业绩证明材料: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1.13、根据本工程的技术特点,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标准要求,以表格形式配备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4.1.1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15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打印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企业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等级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证明资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6由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的踏勘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2~4.1.13项目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同时核对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亲自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3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15日到2016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18 上午9:3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提交时限: 2016 年 10 月 9 日 至2016年10月13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汇入银行: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镇信用社

汇入账户: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汇入帐号:****************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http://xnjs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王威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

联系人:李 工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联系电话:****-*******

http:// xnjsj.xingning.gov.cn

附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投标人:

人员

数量

姓 名

职 称

岗位证书

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职称或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员C证

安全员C证

施工员

2

施工员证

施工员证

测量员

1

测量工程师证

电工

1

电工证

注:

1、提供上述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

发布人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10-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政道路 三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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