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N〔2024〕-2562号文件精神,拟在达州市达川区范围内遴选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就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及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实施主体为达州市达川区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主体,优先支持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牌子和公章。

(二)有规范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等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建设内容、任务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川农发〔2021〕100号)要求和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缓坡化旱地、坡式梯台旱地、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地块改造等方面。

(二)项目建设任务: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区建成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基地(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基地”)3000亩,其中安排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区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5%。推广应用基地全部用于粮油生产,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川财农〔2024〕58号文件执行,每个推广应用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

(三)补助标准: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和“县级报账制”。按缓坡化旱地、坡式梯台旱地、水平条田、水平梯田等四种类型予以补助,省级财政补助每亩最高不超过15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补助不超过450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

四、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交的资料

(一)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组织管理、财务规章、安全生产、仓库管理和农机器械保管等相关制度复印件。

(六)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

(七)所需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鲜章后交达川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具体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万达路666号315室。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1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静文,联系电话:0818-*******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机作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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