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虞河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望虞河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望虞河拓浚整治是国务院2008年批复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2013年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流域重大规划明确的综合治理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全国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引排骨干工程,也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省际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按照水利部部署和规划安排,2018年,江苏省水利厅启动望虞河拓浚整治前期工作,并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19年8月,风险评估成果通过原稳评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原稳评工作完成。2023年12月,江苏省政府以苏政复〔2023〕47号文批复《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望虞河规划由五级提升为二级航道,望虞河拓浚整治启动可研调整工作,工程征迁影响范围扩大,稳评对象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为配合做好望虞河拓浚可研调整工作,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望虞河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稳定评估需充分利用原稳评成果,针对新范围、新对象,按照现稳评主管部门要求,重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望虞河拓浚工程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的省际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等流域重大规划安排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也是国务院172项全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子项之一。望虞河拓浚工程对服务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扩大太湖洪水北排长江出路、提高流域引江入湖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河道,从太湖沙墩口沿望虞河现有河道拓浚至京杭运河,扩大望亭水利枢纽,立交穿京杭运河后,利用现有河道拓浚并经漕湖、鹅真荡、嘉陵荡三个湖荡段抽漕后往北接至江边,扩建常熟水利枢纽并外移穿铁黄沙入长江。工程按照承泄流域100年一遇洪水和区域50年一遇防洪、流域枯水年水资源供需平衡任务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全线拓浚整治65千米,总体向西拓宽30-40米;配套新改建堤防、护岸和防汛道路等;原位拆除扩建穿京杭运河望亭立交枢纽,过水断面666平方米,上部连接京杭运河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断面进行恢复;移址铁黄沙扩建常熟水利枢纽,包括总净宽122米节制闸、400立方米/秒双向泵站、二级船闸各一座;新建、拆改建两岸控制口门48座;拆建、新建、加固利用跨河桥梁37座;以及对河道拓浚整治以及口门建筑物合并带来的影响进行处理等。
望虞河拓浚工程涉及苏州市及无锡市共4个区(市)、13个镇(街道、开发区)92个村(社区)。工程永久用地*****亩,临时用地*****亩;经初步测算生产安置人口6208人;影响移民户1005户4395人,影响房屋面积******m2;影响企业单位335家,影响企业单位房屋面积51.17万m2。影响事业单位24家,影响事业单位房屋面积3.27万m2。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2/T-4013-2021)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望虞河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编制《望虞河苏州市段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望虞河无锡市段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配合项目稳评责任主体完成报告专家评审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递交《望虞河苏州市段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望虞河无锡市段拓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报告专家评审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8:00至 2024 年10月17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邮寄或现场(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及获取招标文件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潜在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潜在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下联系代理机构财务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13时00分。
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拒收。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85%,则B按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40
1报价得分15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1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15分基础上扣0.7分;
每低1%,在1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2企业业绩10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稳评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项目团队15项目负责人具有稳评培训证书或者稳评评审专家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稳评培训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水利有关专业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评审专家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明等,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
60
1评估工作要点分析20本项目评估工作要点分析。优秀得20-12分,良好得12-6分,一般得6-1分。无描述不得分。
2评估方法及方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20本项目评估方法及方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优秀得20-12分,良好得12-6分,一般得6-1分。无描述不得分。
3合理化建议20针对本项目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优秀得20-12分,良好得12-6分,一般得6-1分。无描述不得分。
总计100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撷翠路2号
联系人: 李灿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
传真:025-******** 邮编: ******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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