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防汛物资(第三批)招标公告
2016年市级防汛物资(第三批)招标公告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2016年市级防汛物资项目(第三批) (项目编号:TGPC-2016-A-0640)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2016年市级防汛物资项目(第三批)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2016年市级防汛物资项目(第三批) 2.项目编号:TGPC-2016-A-064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5.2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10-09到 2016-10-12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10-1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10-17 09:45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范志刚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磊:***-********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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