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裕安苑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JSZX-2024-2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裕安苑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横裕安苑小区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位于中部新城北起步区金岸二道与银河五路交
口。(具体为:裕安苑项目东至银河五路:西至银河环路:北至金岸一道:南至金岸二道),
总建筑面积:约17785.5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865.09平方米(绿化率:35),木次招标内
容为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裕安苑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裕安苑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本项目执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
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
2,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筛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
证明(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中心出具
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减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e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的盖章复印件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综合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洪泽路21号、2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洪泽路21号、23号)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汤裕安苑小区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位于中部新城北起步区金岸二道与银河王
路交口,(具体为:裕安苑项目东至银河五路西至银河环路北至金岸一递南至金岸二道),
总建筑面积:约17785.5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865,09平方米(绿化率:35)。本次招标内
容为小区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1.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公告发布与裁止时间(北京时间》
2.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到2024年10月16日(8:30至16:00),本招标
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m,cebpubservice,.com)
3、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相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三区2-5,6,8-401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22-652299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联系人:窦媛
电话:022-25275756
电子邮件:tedajs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业务转用醇
(签名)
Q18021918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