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HXT--2024-10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2976万元,招标人为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投资:32.297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玫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回”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尖
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
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购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衔与创业路交汇处亚辰商务中心19楼会议室纸质
文件遗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与创业路交汇处亚辰商务中心19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且
1.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
力
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和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的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
2.2工程地点:清水河县城关镇G109(旧)道路以南、清水河大桥以西、清水河县人民法
院以东:
2.3计划投资:32.2976万元
2.4计划工期:30天:
25工程内容: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坡道处安全玻璃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
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本人身份证),报名人为代理人的出具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本人身份证):
(2)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致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
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提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号(nmhxtzzb@163,com),邮
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
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授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并电话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4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费收取帐号:
账户名称:内蒙古和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支行
帐号:
150*****2776
注:投标人缴纳文件费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5.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小ww,cebpubservice..com)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藏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泰建设大厦
联系人:苏正东
电话:
186*****333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信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与创业路交汇处亚辰商务中心十九
联系人:李若雪、狄贞
电话:
188*****133电子邮件:nmhxtz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