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RXH202405G01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5.4 万元,招标人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消防水箱间维修:对 45㎡的消防水箱间进行新做外墙保温,增加采暖散热器。2、
三期厂区室外消防管道维修改造:三期 8 栋厂房消防水系统主管道进行开挖,重新采用钢丝
网骨架管进行连接,开挖范围为每栋厂房消火栓主管道 2 根,喷淋主管道 1 根全部破除路面
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 1.5 米以下,安装完毕后恢复为原有地面。3、园区一期、二期、三
期、纺织园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及消防零星构件维修:喷淋系统:对现有厂房湿式报
警阀进行更换,为预作用报警阀,在喷淋管道合适位置增加 DN25 电磁阀、自动排气阀。在
预作用报警阀上下 2 侧增加信号蝶阀、空气压缩机、报警阀控制箱等。将预作用报警阀的下
端全部采用电伴热加保温的方式进行施工。消火栓系统:对现有消火栓系统进水立管下部增
加电磁阀,将消火栓管网一分为二(电磁阀后端为空气,前端为水),以这种干湿分离方法
解决冬季管道充水冻裂问题。(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
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
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外地企业需一级建造师)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以 PDF 格式提
交至 nxrxhjsgcglyxgs@163.com 邮箱,邮箱主题写明“XXX 项目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七、其他
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经济发
展局以 海兴经发[2024]13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
设资金来自 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消防水箱间维修:对 45㎡的消防水箱间进行新做外墙保温,增加采暖散
热器。2、三期厂区室外消防管道维修改造:三期 8 栋厂房消防水系统主管道进行开挖,重
新采用钢丝网骨架管进行连接,开挖范围为每栋厂房消火栓主管道 2 根,喷淋主管道 1 根全
部破除路面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 1.5 米以下,安装完毕后恢复为原有地面。3、园区一期、
二期、三期、纺织园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及消防零星构件维修:喷淋系统:对现有厂
房湿式报警阀进行更换,为预作用报警阀,在喷淋管道合适位置增加 DN25 电磁阀、自动排
气阀。在预作用报警阀上下 2 侧增加信号蝶阀、空气压缩机、报警阀控制箱等。将预作用报
警阀的下端全部采用电伴热加保温的方式进行施工。消火栓系统:对现有消火栓系统进水立
管下部增加电磁阀,将消火栓管网一分为二(电磁阀后端为空气,前端为水),以这种干湿
分离方法解决冬季管道充水冻裂问题。(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
2.3 计划工期:45 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
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
企业需一级建造师)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以 PDF 格式提交至
nxrxhjsgcglyxgs@163.com 邮箱,邮箱主题写明“XXX 项目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报
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地点: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地 址: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联系人:马虎林 联系人:撒勇
电 话:18995467105 电 话: 0951-330835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xrxhjsgcglyxgs@163.com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联 系 人:马虎林
电 话:189954671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闽宁华府 23 栋 A 段 4 层商业房
联 系 人: 撒勇
电 话: 0951-330835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