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626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采购项目
1.0
项
106.2
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0:00。
七.投标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10:00。
九.开标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公告、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袁金华
联系电话:138*****1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361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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