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4-ZC041AG

项目名称: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互联网信息服务 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扫描件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其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4种证明材料扫描件之一:①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其中1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损益表);③银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④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信息传输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文明清远新媒体运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2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小姐

电 话:0763-*******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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