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HY2016-01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已由延州发改审批[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恒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资金、企业自有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国开行贷款资金80% 。招标人为延边恒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接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
2.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回迁安置小区总占地面积27.07万㎡,规划总建筑面积44.09万㎡;共安置居民4056套,政府采购存量商品房2571套。
2.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8298.47万元
2.4购买范围:购买承接主体提供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2.5项目划分:8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购买服务地点:延边州所辖各县市(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图们市、龙井市、汪清县、安图县)。
2.8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 合格 标准。
三.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暂定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0月10日至 2016 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持领取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边恒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霍铁君 电话:****-*******;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耿书萍;电话:****-*******;邮箱:pp8503@126.com;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边州财政局







2016年10月10日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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