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最终选定两名入围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农村商业银行及各支行;

2.1.2服务期:1年;

2.1.3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4质保期:本项目防水项目质保期为3年,其他维修项目质保期为1年。

2.1.5招标范围: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施工,详见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需具有银行装修经验、维修经验,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三年内没有被列入执行人名单的(见投标文件格式);

3.6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组成员个人征信报告;

3.7 若投标单位入围:(1)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2)需承诺以前2名入围单位报价的人工费折扣率最低价格作为最终执行价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苏清办等相关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

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21】338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授权委托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至少包含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年10月1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至少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8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5(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5.2、地点: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七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10号)
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官网 上发布。

8、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生纠纷事件,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38*****05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5室

联系人:文工

联系方式:189*****820

标签: 零星维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