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放疗中心建设工程及医疗、医技用房建设工程道路硬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分院放疗中心建设工程及医疗、医技用房建设工程道路硬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定于2016年 10 月13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浙江省肿瘤医院衢州分院放疗中心建设工程及医疗、医技用房建设工程道路硬化附属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双港路172号,工程包括土方开挖、浇筑混凝土地面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30日历天。项目预算价为435271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92%,即400449元(精确到元),投标报价在 400449(含)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340381元(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C 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8000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0 月13日15:00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3)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支付已完工程的7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决算完成经审核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 5%留作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12个月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附: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盖章)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中建银(衢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强 电话:*******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10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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