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实验小学安全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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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实验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实验小学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302,4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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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保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一)人员配置序号名称数量服务时间1保安员4人/次一年学校内从事的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人员素质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中国公民,并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工作。保安人员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退伍军人及消防设施操作员。(三)主要职责1.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机关报警。2.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按照《广州市学校门卫值班室安全工作规范(试行)》开展相关工作。3.查验进入学校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4.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留存后,方可放行。5.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各功能室,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备等重要场所,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6.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处置。7.协助公安机关、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8.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防卫器械,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门卫值班室和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值守工作。9.完成公安机关、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四)工作要求1.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要求配齐防护器械。学校保安员在值勤时,应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佩戴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携带必备安全防卫器械,严格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开展工作。2.平常时期,学校保安员执勤时必须外系保安执勤腰带,佩挂橡胶棍、自卫喷雾剂、强光电筒,随身携带防割手套。安全钢叉、防护盾牌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3.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时期,或者重大敏感防护期,学校保安员执勤时,在平常时期的防卫器械基础上,佩戴防暴头盔、穿着防刺背心。4.保安员按照工作要求执勤,工作责任到人、到岗,采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部署,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5.树立“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及安全保卫服务范围内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管理要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7.遵守岗位纪律,上岗时要精神集中,勤查勤巡,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治安、防拐骗、防破坏)工作。在岗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看书报、长时间打电话或玩游戏,当值夜班不得睡觉。禁止利用当班时间办私事和接待亲友、喝酒,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他人财物。 | 12 | 25,200 | 月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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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人员聘用、调离、解聘,需书面通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2.供应商应当做好学校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学校保安员日常履职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3.供应商每月组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学校保安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4.供应商建立健全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加强对保安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强化日常管理和动态检查。5.供应商建立学校保安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并可供公安、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查阅。保安员的个人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5.3市级以上(含市级)公立医院体检健康证明;5.4学历证明复印件;5.5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年度社会保障情况相关手续;5.6《保安员证》复印件;5.7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6.应与派驻的学校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做好服务质量回访工作,并根据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做好考核及奖惩。7.根据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工作的保安员及时予以调换。8.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9.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并提供采购人备案,同时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查阅。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供应商应在2日内予以补充。10.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11.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蓝嘉成 199*****515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实验小学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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