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服务购买计划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服务购买计划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技术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A0803,目录名称: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计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财政预算。

五、项目概况

(一)主要内容

1.对161项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逐项采集数据,完成本体边界坐标测量、北斗定位打点、标本采集、照片拍摄(局部、全局、俯瞰、佐证等)、绘图等;

2. 新发现线索实地调查:约60项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调查,完成数据采集、录入等;

3. 图件成果制作费: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国土空间“一张图”技术服务(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绘图、测量、文字整理、照片);

4. 数据库服务:协助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官渡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5. 报告编制:协助编制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协助编制官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的分析报告;

6. 成果汇总:普查成果整理汇总。

(二)项目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滇中新区。

(三)服务时间

自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至2026年。

(四)成果验收标准

技术服务成果符合国家文物局印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此标准如有调整,按国家、省、市普查办相关要求执行。

六、投标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本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昆明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吴颖婷,联系电话:0871-********



标签: 技术服务 文物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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