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 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设施。
4.磋商范围:通过本次磋商,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从招标准备、招标登记开始,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5.服务地点:长春市;
6.服务期限:中选之日起至整个工程建设完成;
7.服务承诺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城投集团2楼招标合同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磋商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地址: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地址: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城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18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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