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翻斗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翻斗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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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翻斗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翻斗车采购项目,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的委托,对本项目以邀请竞价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酒泉泰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酒泉辉煌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酒泉赢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4)250号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建筑垃圾消纳场翻斗车一辆。

三、采购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玖佰叁拾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项目施工、货物、运输等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运费、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供二份纸质版投标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

联系人:韩东 联系电话:180*****616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祁连街4号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68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百年佳苑北门14-1-7号门店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垃圾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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