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消防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购置消防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高碑店市应急管理局购置消防车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2至2024-10-17,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秘钥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咨询电话177*****662。 2、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4、本项目监督部门:高碑店市财政局;电话:0312-*******;邮箱:gbdzfcg@163.com。5、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6、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1)采购人:高碑店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王朝辉,联系电话:0312-*******;(2)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腾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满收,联系电话:031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购置消防车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北腾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