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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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通过采购1条1.5G互联网光纤专线业务服务(含96个公网IP地址),以提升办公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工作效率。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线路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互联网出口(1.5GB)专线租赁采购 | 1、使用要求:抗干扰性强网络更稳定、速度更快捷、信号损耗小,共享更流畅。 2、租用[壹]条端口速率为[1.5GB]的互联网光纤专线业务,光纤上可用国际互联网公网IP地址数量为96个。 3、必须保证对租用专线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专线的维护管理,确保应有的速度和使用效果。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1.租赁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2.租赁期限:三年。
3.线路开通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线路接入及开通。
4.线路维护服务期:所有线路接入及开通之日起三年。
1、租用线路的技术参数与设备要求
1.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99.90%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10-7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1.2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用户方遭受DDOS攻击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带宽保障。
1.3要求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完全达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甲方设备。
1.4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1.5要求乙方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1.6维护期内,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需为甲方安排不少于5名服务团队,并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和作息时间开展政务网络维护工作,如服务团队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三个工昨日内更换到位。
2、网络覆盖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全自有产权、涵盖客户接入层和骨干传送层实行全程全网组网的光缆网络资源,不能中途或局部利用第三方资源,不能以局部或整体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等形式完成组网;
3、服务体系要求
3.1中标方需在设有专业技术队伍或分支管理机构,能及时响应故障申报。
3.2中标方需提供每半年租赁线路巡检服务,应保证提供的线路和设备铺设安装规范,有迹可循,线路两端标签清晰、正确。
3.3供应商需以自有力量向客户提供电路开通、维护和管理服务,禁止第三方或外包服务机构参与其中。
3.4服务规程
日常维护:供应商按行业惯例进行网络周期性维护,每季度向使用单位提交所租赁线路的运行质量分析报告。
网络优化:供应商根据日常维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客户使用需求提出网络优化建议或方案,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实施网络优化。
网络割接:供应商如因自身网络原因、客户原因或其它外因需中断线路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使用单位,并提交网络割接方案,经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确保不能影响其正常业务。
3.5应急处置机制
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供应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紧急障碍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障碍处理,缩短障碍处理时限。
3.6客户培训
供应商应负责客户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与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络线路传输网络基础知识、网络线路维护技能、供应商部署在客户机房内设备运行状态识别、障碍的申报与修复回复程序等。
4、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4.1租用带宽出口质量要求
租用的带宽出口速率必须满足招标的速率。
4.2网络及系统使用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业务系统连续使用不中断的要求,确保相关设备参数配置调测平滑过渡,保障业务的网络稳定及正常使用;同时,需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确保提供的带宽出口及公网IP地址(含IPV4\\IPV6地址),满足采购人使用的网络和系统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4.3网络的安全性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使用网络和公网IP地址的安全性,同时需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降低损失。
4.4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应承诺做到:
提供7×24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在用户申告障碍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6小时排除障碍;
4.5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承诺。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租赁出口线路当月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免交30天的线路租赁费;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须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组织方式、时间或条件、验收方式、程序、内容、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事项。
2、项目验收必须按照长沙市及湖南湘江新区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一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互联网出口(1.5GB)专线租赁采购(合同额的 100%)。租赁期内,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对服务范围、内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付款方式参照上一年。
2、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中的产生的费用进行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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