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公安局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4-90 | |||||||||||||||
2、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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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固定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装备(详见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 5.3质保期:1年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开标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拨打技术电话:173*****764/181*****463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等候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30分钟。 (3)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4)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5)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镇平县公安局 | |||||||||||||||
地址:镇平县玉神南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 |||||||||||||||
联系人:朱婷 | |||||||||||||||
联系方式:155*****2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豫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建业凯旋广场10号楼 | |||||||||||||||
联系人:赵丹丹 | |||||||||||||||
联系方式:136*****4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 | |||||||||||||||
联系方式:136*****431 |
标签: 无人机防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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