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物联试点物联网设备采购招标

智慧物联试点物联网设备采购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城市服务集团智慧物联试点物联网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武汉城市服务集团智慧物联试点物联网设备采购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并交付给招标人正常使用。

质保期:前端传感器采集设备的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以买卖双方签订最终验收报告之日为质保期的起算时间。质保期内,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中标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根据项目情况及甲方要求,如需提供延保服务,另行与甲方商议延保服务条款。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工商、税务或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企业;或为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宣布为不合格投标人的企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函。

【根据条件3-5提供相应承诺函】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整,下午15:0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

3.本项目为现场报名

同时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在文件获取现场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陈莹、余熙、易子文

电 话:027-********


标签: 智慧物联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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