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前进村2024年度孙二圩原路面铺沥青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交易公告
大桥镇前进村2024年度孙二圩原路面铺沥青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交易公告
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前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大桥镇前进村2024年度孙二圩原路面铺沥青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进行交易,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前进村2024年度孙二圩原路面铺沥青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2、工程预算价为 ******.78元;
3、最高限价为 ******.34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前进村;
5、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大桥镇,原路面混凝土,现对其加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8厘米。道路全长约405米,两侧杂草清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国家规定予以延期的,应出示其相关文件,并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9、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00-11:00,下午2:00-4: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可不提供此项);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下午4: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一、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彻底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施工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自行踏勘的结果负责。
十二、其他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沒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招投标。
2、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实施场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前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5、施工矛盾及赔青等问题由发包人协调,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过错造成的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参加江都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的投标,在全区最多中5个标(包含正在实施的第一批项目)。(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全区合计投中5个工程(含2024年第一批项目),则在其他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7、报名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4-********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前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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