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2024-09-23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MBR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单位

推荐品牌

1

MBR膜组设备

有效面积:500m2

孔径:0.2μm

额度流量:20~30L/ m2.h

2

瑞自、富功、万邦

2

产水泵

PMP65-1.5流量:20m3/h,扬程:6m,功率:1.5KW

2

3

工艺管道

国标优质

1

4

电磁阀门

国标优质

1

5

电气自控设备改善

国标优质

1

6

设备防腐管道保温

国标优质

1

7

设备安装运输费

1

8

设备调试费

1

备注:

1.本项目核心产品MBR膜组设备

2.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

投标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建议的品牌,同时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1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建议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请投标供应商实地考察现场,确保满足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后报价。

5.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2.询价文件及澄清、答疑(如有)等所有相关资料获取方式: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qd3y.com.cn/)直接下载。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采购标的物、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吊装、二次搬运、成品保护、安装、调试、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土建设计安装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 秦卫

联系电话:051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项目,需提供有效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五)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月 27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 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楼西侧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拒绝接收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报价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5.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等,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质保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含)以上(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3.服务要求:

(1)提供的货物应保证在规定工期内安装并调试到位,确保环保达标排放的规定。

(2)提供必要的人员岗位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在正常投产后30日内出水必须检测合格。

(4)按国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技术及商务条款中对质保期有要求的应从其要求)。质保期内免费维护;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4.售后服务: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进行维修。

5.供货与安装周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须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交货时成交供应商还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装箱清单;

(2)质检合格证明;

(3)中文操作手册;

(4)安装中文说明书;

(5)中文维修手册;

(6)该工程项目的全套设计施工图。

6. 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7.验收要求:

由于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处理完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道,所以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执行: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其中NH3-N、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中B级标准,具体设计考核指标如下表:

出水水质水量如下表:

项目

PH

COD(mg/L)

BOD(mg/L)

SS(mg/L)

NH3-N(mg/L)

TP

(mg/L)

粪大肠菌群数(MPN/L)

结核杆菌

排放标准

6-9

60

20

20

15

8

100

不得检出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采购方请有权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方承担,同时按合同违约处理(按规定设计要求标准验收),采购单位有权退货并追索赔偿。

8.其它约定

(1)中标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提供相应合格证或检测合格报告。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2)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有权利随机抽取成品进行破坏性检测,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货物,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设计方案,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该项目的施工图,如未提供或者提供的图纸不符合工艺流程,将取消中标资格

9.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内须遵守甲方有关纪律和规定,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项目中,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0.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qd3y.com.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当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九、付款方式:

货到齐全后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具体时间由采购方通知)并经第三方检测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质保期满一年后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项目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3.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3日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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