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药品线下议价遴选公告
第一批药品线下议价遴选公告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决定对部分自主议价药品进行线下公开招标议价遴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自主议价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资料。
(二)报名或邮寄地点: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设备耗材药事部(石城县清华大道667号石城县妇幼保健院1103办公室刘女士199*****680收)。
(三)现场提交资料或邮寄到货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下午5:30,以包裹接收时间为准,逾期包裹不作为此次报价依据。
(四)议价遴选药品目录详见附件一,报价表详见附件二。
二、议价遴选资质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与
1.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药品经营企业,且企业存续三年以上;
2.在我县公立医院有连续一年以上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业务的企业。
(二)供方只能经营《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品种,并遵守法规、医院规定和履行承诺。
(三)配送企业报价药品,必须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挂网并能正常提报网采计划,能执行两票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在全国司法机关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企业及有关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在参加此次议价采购前三年内(报名之日倒推五年时间内),在生产经营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被监管部门发布存在产品质量严重不良事件的;
4.提供虚假资料并被核实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履约。
三、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报名表,详见附件三;
(二)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企业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等;
(四)药品产品注册证;
(五)药品质量标准证明(包括药品检验报告,证明药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合同;
(六)药品产品说明书,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效、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
(七)药品生产厂家配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及报名公司红印章;
(八)二甲以上医院该产品供货发票或清单(三家以上),加盖报名公司红印章;
(九)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承诺申明,详见附件四;
(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公司红印章。
四、提交资料要求
报名企业准备EXCEL报价表于空U盘中存储,将正式报价表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红印章,并将纸质版和装有EXCEL报价表的U盘装入文件袋并密封,形成投标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废标,自然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书制作完成后自行保管,待开标时带至现场。
五、议价遴选安排
议价遴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
议价遴选(开标)地点: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12楼会议室(清华大道667号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妇保院分院门诊楼12楼) ,如遇特殊情况变动将提前通知(注:逾期视为弃权)。
六、议价遴选方式及评定标准
(一)议价遴选原则
1.招标议价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在具体选择规格时应考虑儿科、孕产妇、老年科和其他专科用药的方便性。
(二)采购方式
定价不定量,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周期暂定一年。
(三)评标方法
投标方在招标品种目录表中按序逐一填报价格(不得缺项),形成各自的报价表,盖章密封后待开标。开标时,现场进行抽签后,各投标方按照抽签顺序将各自报价投标书当众交与总医院。
七、结果确认
谈判结束后,经公开招标议价遴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认中选产品后,总院将适时公示议价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选企业进入采购程序,由中选企业与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中选企业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总医院负责监督各院区及分院采购。如公示有异议,提出异议的企业需现场填写并提交纸质异议说明,以供总医院核验和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报价目录排版已就绪。请认真阅读和直接填写,不可以删除、更改(药品目录序号)、增加内容,不得缺项。如配送公司私自删除、更改(药品目录顺序)、增加内容,视为自动弃权!
(二)将报价目录自行下载至空白U盘中,并形成Excel报价表将报价输入U盘中报价表(Excel表),每个品种只能报送一个厂家、规格药品,本次为一次性报价,价格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且不高于石城县内之前的供货价格,企业以最小竞价单位(支/片等)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形成电子版报价文件。
(三)实际供货时需按报价正常开票(含发票及供货清单)。
(四)中标者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失信人,将进入总医院黑名单,赔偿由此造成总医院的损失,报价公司必须诚信报价,报价后如出现弃标的及接到供货计划后货物到达时间大于72小时的,应受到一定惩罚(如废标及供货不及时一个品规则在该配送公司内配送的品种随机选2个品规给有诚信的配送公司配送)。通报县纪检委、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五)为维护各自商业秘密,谈判现场拍照工作由总医院指定人员负责,其他人员请勿拍照。
(六)如遇国家政策(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联盟集中采购等)调整,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七)违规处理
1.药品中选后竞价公司不履约,总医院有权将该药品在此公司的配送权纳入黑名单两年;有权取消该公司以后在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的药品询(竞)价资格;总医院将对该竞价配送公司货款延期180天支付。
2.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采取多个医药公司报价,如中选不以最低价供应视为恶意围标,总医院将直接清退该厂家所有品种。
(八)所有资质材料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议价遴选全过程和合作全过程,一旦发现资质虚假、无效,视为失信行为,按失信法人处理。
(九)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
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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