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内容:
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210*****01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是根据数字品控系统建设需求,要求实现广州试研院花都检测基地的检测装置与广州数字品控系统检测信息对接,对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报告和合格状态、整体运行工况监视信息、试品信息管理信息、仪器设备信息等,并在检测中心现场,开展软件环境搭建、接口和服务软件部署等工作,实现状态信息匹配、测试,完成现场环境搭建,跟上层软件进行联调、整改和测试验证。
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合同签订的主体。
2.2采购范围:1.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内容包括:实现广州试研院花都检测基地的检测装置与广州数字品控系统检测信息对接,对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报告和合格状态、整体运行工况监视信息、试品信息管理信息、仪器设备信息等,并在检测中心现场,开展软件环境搭建、接口和服务软件部署等工作,实现状态信息匹配、测试,完成现场环境搭建,跟上层软件进行联调、整改和测试验证。
2.服务期:工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最终经采购人验收通过止。
3.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含税总价。注:本项目需要开具服务类的发票,发票税率按 6%开具。
4.结算方式:总价包干,按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5.有效报价:含税报价不高于预计采购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含税报价低于预计采购金额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CG210*****017*****001 | 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 | 9.6841 | 1 | CG210*****017*****001001 | 1 | 检验信息对接技术服务 | 9.6841 | 9.6841 |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最终经采购人验收通过止。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QCSG-DGRI******-2023_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本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内,不属于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项目,因此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根据《QCSG-DGRI******-2023_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附录E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5.1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5.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5.1.4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或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由其他单位建设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3.因“2022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品控系统现场升级改造项目”中要求实现检测数据接入,经实际业务调研,确认需要广州供电局州供电局花都检测基地的检测装置进行对接。广州供电局花都检测基地的检测装置,来自于广州供电局通过《货物专项采购合同(试研院配网设备质量检测中心第四期建设项目综合测试检测仪)》采购的设备。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根据该合同内容要求,“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本合同所有项目或本合同特定项目的最后一批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0个月之日开始计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因此该合同供应商仍在提供质保服务。同时因【试研院配网设备质量检测中心第四期建设项目综合测试检测仪】是甲方专门订制且数据具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本项目实施效果。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武汉南瑞电力工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技术服务对象为广州供电局花都检测基地的检测装置,来自于广州供电局通过《货物专项采购合同(试研院配网设备质量检测中心第四期建设项目综合测试检测仪)》采购的设备。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根据该合同内容要求,“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本合同所有项目或本合同特定项目的最后一批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0个月之日开始计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因此该合同供应商仍在提供质保服务。为保证对接服务质量,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本项目实施效果。武汉南瑞电力工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是目前承接《货物专项采购合同(试研院配网设备质量检测中心第四期建设项目综合测试检测仪)》质保工作的供应商。 | 检测信息对接技术服务[检验信息对接技术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09-03 20:00:00至 2024-09-09 20:0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dsj_cgjd@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挂普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2栋1单元208-209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庄工
电 话:**********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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