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所公办学校校长任期财务收支审计的招标公告
关于七所公办学校校长任期财务收支审计的招标公告
财务收支审计的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局领导批示,我局拟对七所公办学校校长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需确定协审单位,现由我局审计办组织内部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投标,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
学校名称 | 审计期限 | 学校名称 | 审计期限 |
兰著学校 | 2012年9月-2015年1月 | 南湾学校 | 2013年6月-2015年1月 |
甘李学校 | 2012年9月-2015年1月 | 龙园意境小学 | 2013年6月-2015年1月 |
平湖外国语学校 | 2012年9月-2015年1月 | 中海怡翠学校 | 2012年8月-2015年1月 |
坂田小学 | 2012年10月-2015年1月 |
二、审计费用:
七所学校总的审计费用不得超过8万元,如超过该标准视为无效标。
三、 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为政府采购预选供应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2.近三年与政府单位有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和合同原件;
3.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4.投标单位在深圳必须有服务网点;
四、中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8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三楼305审计办,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5月8日10:00在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四楼422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岗职工,并携带授权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监督单位:龙岗区教育局纪委
投标单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龙岗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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