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3: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 ||
预算金额 | ¥1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全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904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 172-1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静情 135*****1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全琳 188*****904 |
项目概况
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C-CS-********
项目名称: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附属园大宗食材采购 | 1.00 | ******.00 | 批 | 批发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青塘湖分园大宗食材采购 | 1.00 | ******.00 | 批 | 批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规定:①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资格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方式:参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登记表;或将报名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zyczb123@163.com)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 172-1 号
联系方式:张静情 13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408室
联系方式:全琳 188*****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琳
电 话: 188*****904
标签: 秋大宗食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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