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监控设施维修、保养二次招标公告

第二医院监控设施维修、保养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8-19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监控设施维修、保养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6.采购需求:医院内所有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服务器、存储设备、监控软件、录像机、大屏幕、传输线路、交换机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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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运院区(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兴隆院区(长春市高新区兴隆山镇中山大街2号)
康复院区(长春市南关区盛宇路与泰春街交汇处)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次维修保养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监控系统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3.方式:现场报名,有兴趣的服务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被授权人办理,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办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B楼四楼408室物资采购中心(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翔运院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请各服务商随时关注长春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公众号发布,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当天通知到达的地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方式:0431-********

2.项目技术咨询

联系人:邹云涛

电 话:0431-********

标签: 监控设施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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