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4年第2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4年第2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10期、第13期),涉及我区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桑葚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兆硕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29日从梁溪区俊德农产品经营部购进3箱该批次桑葚,进货价75元/箱。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桑葚,共计货值金额270元,共计违法所得270元,未能实际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桑葚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瑾缘惜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14日从吴中区南环桥市场黄修彦水果批发部购进2筐,进货价85元/筐。当事人将2筐桑葚分成了16盒销售,销售价12.8元/盒,至案发,当事人销售了12盒,货值金额153.6元,违法所得153.6元;自行销毁了4盒,货值金额51.2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桑葚,共计货值金额204.8元,共计违法所得153.6元,未能实际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