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各勘察设计企业、相关注册人员: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4〕200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企业监管,提升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度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
“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市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有违反行业自律准则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勘察设计企业(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各地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经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在日常工作中排查,拟对6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检查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册执业
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
配置要求;
2.检查注册人员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企业市场行为检查
勘察设计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
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业务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采取网络检查(利用“四库一平台”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对被抽中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10月12日至12月30日,为期3个月,共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检查核对(10月12日至10月31日)
对被市县两级排查出的6家勘察设计企业,按照勘察设计企业 “双随机”检查情况表(附件2)的相关要求,检查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企业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阶段:通报整改(11月1日至12月20日)
针对市局核查通报的问题,限期相关企业2个月内完成整改。
第三阶段:处罚总结(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限期整改到期后,对抽查检查的企业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报请省厅依法撤回相关资质;对核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人员报请省厅依法撤销其注册许可。
五、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认真核查检查,主动自查自纠,主动积极配合。对通报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移交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附件:1.南充市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抽取企业名单
2.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核查表
附件1
南充市2024年度勘察设计企业
“双随机”检查抽取企业名单
1.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
2.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3.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四川开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四川名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北京龙源科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2
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
检查情况核查表
检查 单位 | |||
检查 地点 | |||
执法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件名称 | 执法证件编号 |
被检查对象 | 名称(盖章) | ||
资质范围及等级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注册地址 |
检查内容 | 检查事项 | 检查情况 | 具体问题 |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 □是 □否 | ||
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规方面的问题 | □是 □否 | ||
企业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 □是 □否 | ||
企业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 □是 □否 | ||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犯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 □是 □否 | ||
以上检查情况属实。 受检企业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年月日 | |||
备注: 1.本表检查的内容应签字盖章并记录留存; 2.本表核对检查中检查情况部分须勾选是否; 3.本表核对检查中具体问题部分须填写该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对应的证明材料编号,并将证明材料与该表一并留存; 4.本表一式两份,被检查企业、检查人员各留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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